記者13日從湖南長沙和湘潭多個部門證實,日前發生的湘潭幼兒園校車事故的賠償和救助方案初步確定,每個遇難幼兒獲賠56萬元。目前,長沙市岳麓區所負責的5個遇難幼兒的賠償協議已簽署,湘潭方面的賠償協議正在協商中。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,對發生校車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兒園負責人王長海、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。
  村民:
  事故或與車速過快有關
  7月10日,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,在途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乾子村時翻入水庫,致車上11人死亡,其中包括8名幼兒。
  事發地點距樂樂旺幼兒園約2公里,是位於乾子村內的一處水塘,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的民警仍在現場勘查。有民警在靠近水塘一側的石壩上發現了一道劃痕,併進行了現場拍照。
  看見民警在現場勘查,周圍的村民在一旁議論,由於事發路段正好是一處佈滿石塊的彎道,部分石塊甚至有拳頭大小。因此有村民推測,事故發生或與車速過快有關。
  “車子拐彎急,自控力不強,被石頭一滑,就翻進水塘了。”村民羅先生說,現在處於當地雨季,用於下游灌溉的水塘的水位也相對較高,才釀成了悲劇。
  追蹤:
  5戶人家簽賠償協議
  事發後,當地有關部門立即啟動了善後事宜。據記者最新獲悉,長沙方面已與所負責的5個遇難幼兒家屬簽署賠償協議,每人獲賠56萬元。湘潭方面給所負責的3個遇難幼兒提出的賠償金額與長沙一致,也為56萬元。
  另據瞭解,遇難的另外3個成人的賠償方案與幼兒不一樣,相關細節尚不清楚。
  據湘潭市有關部門介紹,樂樂旺幼兒園2010年開辦,在湘潭縣教育局辦證。2011年1月響塘鄉劃歸雨湖區,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區教育局換證。
  延伸:
  兩幸運兒家人後怕
  在涉事校車翻入水塘之前,曾將幼兒園學生楊柏倩、楊廣、鄧康康和蔣宇銀送回家中。
  “在這之前從來沒有關註過校車能坐幾個人,也從不擔心超不超載。出了這個事情,我感到很害怕。”楊廣的奶奶、66歲的李五蘭說。
  現年4歲的楊廣,跟隨奶奶在長沙市寧鄉縣道林鎮燒湯河村生活。他的父母常年都在外地打工。聽說校車事故之後,一家人都感到十分害怕。據李五蘭介紹,楊廣的父母已經決定在本月末辭職回家,照看孩子。
  同樣幸免於難的還有燒湯河村的6歲女童楊柏倩。
  楊柏倩的奶奶田鳳英告訴記者,校車出事之後,她給楊柏倩在廣東打工的父親打電話,說自己很害怕,“不敢帶孩子了”。
  (原標題:遇難幼兒每家獲賠56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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